发布日期:2021-05-07
5月6日,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(修正草案)》。草案保持审计基本制度不变,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扩展审计范围,增加了对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、国有资源、国有资产、公共资金等进行审计的规定,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。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上一条:李克强谈依法审计:使有限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
下一条:审计处党支部组织党员观看电影《我的1919》